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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企的考核体系建设,绝不能走向形式,必须以实用为主。作为这一体系中的三个方面内容,既有区别,又有联系。绩效考核是评价企业当期的整体业绩的,行为考核是评价员工个体的行为规范的,专业考核是评价各级管理者的管理能力的,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:
1、不要用绩效考核结果来评价员工。绩效考核是对绩效的评价,不是对员工个体的评价,这也就是说,绩效考核时对各级组织的考核,而不是对员工个体的考核。绩效考核的考核周期以月度为宜,才能发挥对员工的适时激励作用。不少企业实行的“上下左右”互相打分的考核,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绩效考核。
2、不要夸大考核的作用。考核作为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,可以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作为理性评价,对员工行为进行规范,对专业管理水平进行检验,但也不能过分夸大它的作用,应该明白,任何时候、任何情况下,企业的绩效不是靠考核考出来的,而是大家实干出来的。
3、指标设定要合理。考核指标定的低了,失去了考核的激励意义;考核指标定的太高,同样会挫伤员工的积极性。指标确定有三点原则可以考虑,企业的历史最好水平,企业过去一个时期的平均水平,同行业同类企业的先进水平,以此来保证考核指标的合理性。
4、必须把握好系统的平衡。从两方面理解:一方面要把握决策层、管理层、执行层的收入差别,另方面要把握各个系统和业务板块的综合平衡。尤其在计件工资绩效考核方面,正常生产情况下,如果业务板块之间出现较大的收入差别,肯定是方案本身出了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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